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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9-03      来源:招生就业网      浏览量:277人次

各二级学院、中职教育学院:

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促进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,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》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放对象

2027届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脱贫家庭(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)、特困人员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、烈属、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补贴金额为1920元/人(即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%计算)。

三、发放程序

(一)申报阶段(9月2日-9月25日)。各二级学院、中职教育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7届全体毕业生申报。
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武汉市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按申请对象类别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。

(二)学院初审与报送(9月26日—10月8日)。各二级学院对申报补贴的学生条件进行初审,并于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就业处。

(三)复核与公示(10月10日-10月18日)。招生就业处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复核,并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在学校“就业信息网”公示7天。

(三)上报材料(10月20日前)。招生就业处将名单录入“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”,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步上传至系统。

(四)上级审核。市人社部门收到学校上报的申报材料和系统数据信息后,对申报信息及系统录入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、是否存在重复申请等情况进行审核。

(五)拨付阶段。市人社部门将审核资料送市财政部门,并协调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,学校收到拨付资金后,尽快将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,并将拨付凭证反馈给市人社部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指定责任人。各二级学院、中职教育学院要高度重视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,各学院分管就业工作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,毕业班辅导员作为具体责任人,负责落实2027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。

2.银行卡要求。一是原则上要求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必须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卡号,否则会影响发放进度;二是毕业生应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确保姓名、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、无误;三是请不要随意改动表格模板格式,否则将无法上传至系统。

3.其他要求。一是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补贴申报材料,过期不予受理;二是在资金发放过程中,如遇卡号错误,资金发放延迟等情况,毕业班辅导员要耐心做好相关政策解答与情绪疏导。

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就业处联系,联系人:王老师,咨询电话:027-59109639。


2026年9月2日